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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今起执行最新分时电价机制

  • 2022年12月01日 16:2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责任编辑:李新贺


  12月1日起,河南执行最新分时电价机制。

  11月初,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其中明确,实施季节性电价机制。每年1月、7月至8月、12月,对分时电价电力用户执行季节性电价,在平段电价不变的基础上,峰平谷电价比调整为1.71:1:0.47。根据电力供需关系和发、用电成本等情况,适时调整季节性峰平谷比价或暂停执行季节性电价。

  通知还明确,恢复尖峰电价机制。每年1月、7月至8月、12月,对分时电价电力用户执行尖峰电价,其中,1月、12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8时至19时,7月至8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2时至14时和20时至21时,用电价格在其他月份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城乡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合表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峰谷时段及电价标准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高峰时段为每日8时至22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3元;低谷时段为每日22时至次日8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12元。(范晓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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