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河南新闻8月16日电 (记者 李贵刚)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当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国生态日座谈会,通报了2022年以来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河南省高院在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淮河干流、南水北调沿线区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基础上,经最高法院、河南省委批准,去年8月又进一步将集中管辖范围扩展到全省,确定18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省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郑州铁路运输中院集中管辖对18个基层法院上诉的二审案件以及全省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河南省法院环资庭监督指导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构建覆盖全省的跨行政区划的“18+1+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12月,河南省法院印发《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覆盖全省的跨行政区划的“18+1+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正式运行,实现了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合唱越唱越响。
通报称,河南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者”践行两山理念,坚持最严法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职能作用,惩治犯罪、保护生态、修复环境,中原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河南全省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8738件,审结16867件,结案率90.01%。审结破坏自然保护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矿产资源等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044件。兼顾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硬性规定和替代性修复责任的柔性适用,审结一审民事案件8168件。坚持保护优先,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查处职权,预防、制止和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655件。
2022年5月,河南省高院在郑铁中院设立郑州环境资源法庭,2023年1月,又在18个集中管辖基层法院挂牌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三级法院全覆盖。建立专家智库,省法院从环境资源专家学者中聘任28名咨询专家、96名技术调查官。制定《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指引》,要求集中管辖法院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强化适用三种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河南高院积极发布典型案例,坚持把打造精品案例贯穿日常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震慑、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发布典型案例4批35个,其中有3个典型案例被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1个入选最高法院年度案例。
此外,河南省高院携手河南省林长办在全省推行“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有机衔接,加强森林生态保护。与陕西等6家高院签署《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发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陕西宣言》,筑牢大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当好秦岭生态司法卫士;指导郑铁中院与山西运城中院、陕西渭南中院共同签署《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跨区域重大问题联系研究、黄河生态协同保护等机制,跨省际保护生态大格局不断完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