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管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铁十局二公司党委“四举措”不断加强农民工管理建设。
“强”标准。中铁十局二公司认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国中铁关于加强农民工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上级单位管理办法的学习和宣贯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项目党政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农民工管理工作小组,细化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奖罚措施,全面深入掌握项目农民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全面加强农民各项管理工作。
“抓”队伍。严把队伍进场关,对协作队伍选择上严格队伍考察,选择具有资质的劳务队伍,在进场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场农民工必须由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劳动合同,有明确劳动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等相关的要求,公司指定工经部为专门负责农民工劳务合同(含身份证复印件证明等)收集、备案,固化月度报备、更新、复核工资程序,经季度考核履约能力好的队伍及时纳入协作队伍资源库,经统计,截止到到目前,全公司32个在建项目共有协作队伍103家,备案登记农民工4265名。
“配”设备。配备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等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施行移动定位等相关技术实施考勤管理;同时采用现场负责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来督促协作队伍做好农民工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在场农民工“不打卡,无考勤;无考勤,无工资”的原则要求。截止到目前各项目共安装使用农民工考勤机90余台。
“保”落实。对于存在欠付农民工工资的项目,明确要求项目农民工管理工作小组及主责部门要根据拖欠时间、数额、人数及拖欠原因等情况分别制定详细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和措施,统筹协调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确保建设资金到位后农民工工资优先足额发放,杜绝工资发放上的管理漏洞。(陈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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