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从36项扩大至100项
中新网河南新闻9月2日电 公证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9月2日,河南省司法厅印发 《“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的通知,河南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从2018年确定的36项扩大至100项。
此次“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在2018年确定的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曾用名、国籍、户籍注销、未做过户籍登记、(工资)收入、纳税状况、指纹、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机动车驾驶证、结婚证、离婚证、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撤销委托声明、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资格、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文本相符等36项公证事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城市房屋所有权委托(不涉及财产处分行为)、股东权利委托、董事权利委托、委托诉讼、委托招投标、赠与书、受赠书等64项公证事项。至此,河南“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扩大至100项。
通知要求,要坚持公证服务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一些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就要实现让当事人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
据悉,为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明确具体,一次性告知清楚。无特殊情形,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不得要求当事人再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