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对省管企业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中新网河南新闻3月8日电 据河南省政府国资委网站消息,日前,河南省政府国资委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深化省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省管企业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重大事项应列未列,重大问题拖延不查、隐匿不报、有责不追等失职渎职行为,逐级落实责任,坚决追责问责。
据介绍,《实施意见》旨在推动省管企业构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对推动健全省管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促进省管企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实施意见》包括八个章节,涉及28个部分,从体制机制、工作职责、重点领域、结果运用、内部审计监管等方面对深化省管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和加强出资人对内部审计的监管等。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将建立健全“三个机制”,持续推动企业逐步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实现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一是检查评估机制。通过对企业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审计监督、整改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企业审计计划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运用等工作效能,及时发现内部审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压实内部审计监督责任。二是汇总分析机制。定期组织梳理分析审计工作中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深入研究问题的特点、规律和趋势,对可能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提出推动国资国企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重大事项应列未列,重大问题拖延不查、隐匿不报、有责不追等失职渎职行为,逐级落实责任,坚决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