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河南新闻3月2日电 (李新贺) 近日,郑州市发改委对外公布《郑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与现行政策相比,一、二、三类区域均被扩大,三个区域全部改为计时收费。
据了解,此举是为了规范郑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行为,维护停放者和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周转率,减轻城市核心区域交通压力,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按照征求意见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对少数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按照“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二类区域高于三类区域、道路内高于道路外、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实行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
征求意见稿规定,一类区域道路内停车位收费按照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2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4元收取,夜间道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白天按照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3元,夜间10元/次收取。
二类区域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车位收费按照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2元,道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按照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2元。夜间5元/次收取。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车位收费按照白天首小时4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1元,夜间5元/次收取。
三类区域道路内停车位收费按照白天首小时2元,第二小时、第三小时每小时1元,第四小时起每小时2元收取,夜间道路内停车位免费停放。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按照白天首小时2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1元,夜间3元/次收取。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车位收费按照白天4元/次,夜间3元/次收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