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河南新闻正文

当前位置 > 首页 > 要闻 > 正文

投稿邮箱:henannews@126.com

河南部署春节期间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 2021年01月06日 14:44
  • 来源:中新网河南
  • 责任编辑:李新贺
  •   中新网河南新闻1月6日电 (赵伟涛)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部署春节期间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防控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反弹,保障全省人民平安祥和过春节。同时,严格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强化接种人员培训,规范接种流程,做好春节前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阚全程表示,随着春节临近,疫情传播风险增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作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牵头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一旦发生疫情,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

      通报称,各地各单位要扎实做好双节疫情防控,严密防范境外输入,继续强化“人物同防”,重点抓好口岸入境、进口冷链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完善闭环管控流程;加强入境航班和人员管控,持续落实对所有入境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重点航班实行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严格落实“14+7”隔离措施,务必确保所有输入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全流程闭环管理、集中隔离救治;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海关通报制度、市场报备制度、疫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批批检”“件件消”工作要求,着力提高核酸检测率和准确率,做到阳性事件“早处置”、权威信息“早发声”。要严密防范内部反弹,分类有序做好人员流动管控,最大程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严格管控大型活动,做好“五有一网格”社会防控,一旦出现疫情,立即按照预案作出反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在最短时间内切断疫情扩散传播。

      农村是河南省疫情防控的短板和薄弱点。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各地把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好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加快形成“人自为防、村自为防、乡自为防”的农村群防群控体系;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哨点作用,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加强信息报告,迅速安排到县级医院或在县级医疗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排查;1月28日前县乡村三级医疗、疾控人员培训全覆益,市县两级组织好流调队伍,所有流调工作要在市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做好分级隔离工作,县乡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要有专人负责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坚持“两上转、两调度”机制,重症病例全部上转省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健全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机制,同时发挥“远程会诊”优势,最大限度提高救治效果;加强监测预警和报告,落实2小时网络直报要求;持续做好检测能力储备,进一步做好县级疾控机构P2实验室建设,以省辖市为单位统一调配采样和检测人员,核酸检测试剂要能满足大规模检测需要,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在一周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加强流调队伍建设,全面做好救治准备,坚持省直医院对口支援市县机制,切实加强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科等对口帮扶和技术指导,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帮助县级定点医院提高防控能力和救治水平;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市场环境等重点场所综合整治,对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和物流等环节开展消杀,消除致病生物孳生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卫生健康常识教育,引导公众进一步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除此外,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还要求做好春节前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完善疫苗全过程信息溯源系统,对疫苗流通和接种信息要全录入、可追溯,做到有迹可循、遇事能查;严格执行接种前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接种告知和接种后现场留观等工作要求;做好监测报告、调查诊断等工作,配足配齐救治设备和药品等,组织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医疗救治保障,确保接种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宣传教育,鼓励重点人群“应接尽接”,提高高风险群体整体免疫力。

      据悉,春节期间,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全系统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值班。医疗机构要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药品和车辆,做好24小时急救应急准备,随时应对可能的突发疫情;全面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医警联动,严密防范极端暴力犯罪。(完)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